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挑國慶日講這個議題,還真是對盤。除了馬王政爭之外,我想電影人更想尋求合宜稅制,以及到底政府該在電影文創產業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。

針對日前文化部龍應台部長提出『推動成立「電影基金」扶植電影創作,未來將針對電影票價課徵5%「電影扶植稅」,做為挹注國片的基金,讓台灣電影有可長可久的資金挹注。』

此事在電影圈早已討論一段時日,絕大部份業者都表示反彈聲浪,原因繁多,不妨就這次打算修法的良好前提(筆者沒有貶意,請勿誤會),為電影產業重新把脈思量一些不願面對的困境一一解剖,也歡迎各方大德補充更具體的建設意見。

全文請參考蘋果日報網路論壇專欄:龍應台不要好心給雷親!

【羅文嘉專欄】加稅救國片?

另外,同場加映一篇聯合報特稿,救電影 不是修露點就能整骨

【聯合報╱本報記者項貽斐】
2013.10.10 04:23 am

施行至今卅年的「電影法」,在文化部打著「除舊興利」口號,端出新的「電影法修正草案」尋求電影界支持之際,外界焦點卻放在提撥電影票百分之五為電影基金,可能造成票價上漲、觀眾流失的細節問題。不景氣的年代,漲價雖是民眾關心的事,不過如何讓「電影法」跟上時代,退則保護、進則振興台灣電影產業,才是修法的真正目的。

台灣的電影法早在一九六七年開始研擬草案,直到一九八三年才立法通過。一轉眼卅年過去,台灣社會歷經多重變化,台灣電影業也從新電影崛起、沒落、探底到逐漸復甦,現階段台灣電影要面對的,不只是好萊塢的強勢文化,更得思考如何在大陸快速膨脹的電影市場中取得一席之地。

電影法近卅年來不斷進行部分條文修正,但始終未徹底檢討。當年西片拷貝開放問題,主管機關一路退守,加入WTO時,談判代表同意將電影業列為服務業,導致十年前全面開放西片進口拷貝數、映演廳數,門戶洞開,壓縮台灣電影的能見度。反觀南韓卻因堅持電影為WTO中的「文化例外」,影人不惜剃光頭明志,讓今日的南韓電影在本土市占率過半。

新的電影法修正草案廢除國家意識型態的控制、也讓露點露毛的分級制問題交給民間單位,但政府更應研擬完整配套措施,台灣電影才有未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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