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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降風.jpg
每屆金馬獎入圍名單公佈後都引起各方爭議,本屆也不例外。就入圍名單來看,雖說是台港中三強鼎立,但也有分豬肉之嫌,會造就這樣的問題,和三階段評審制有關係。
 

《囧男孩》入圍最佳影片 卻無緣年度台灣傑出電影,連導演楊雅吉吉都沒入圍最佳導演。《停車》整體素質優異,還入圍今年坎城「一種注目」單元,也沒機會拼其他大獎,只入圍了男配角、美術設計,謂之可惜。若深究問題,仍是老掉牙的評審制度。


本屆入圍名單由台港中3地選出6位選片代表,從115部報名作品中選出76部值得討論進入圍名單的作品。接著,再由二階段20位評審分項計分。每一個入圍者採計分制,為了避免評審喜好心態過強烈,最低分是60分,不會是零分,最高分則是90分。然而,決選評審成員和前兩階段評審不同,約7到9位評審,最後還會加入國際評審。這三階段評審組織都由不同電影藝術從業人員出任,彼此選片的眼光是否會有落差?
 

理應由同一批評委挑選,才能挑出理直氣壯的名單,說不定某片明明能獲決選評審青睞,但可能在初選階段就被刷掉。而且,既然金馬給獎是大規模制度,如奧斯卡規模,但評委成員卻永遠像三大影展的小評審制度,是否能讓評審成員增加?
 

另外,每個獎項都分開來評斷,是否過度武斷?應就影片各環節逐一討論,才不會引發邏輯問題。
 

如最佳影片入圍作品,往往視同和最佳導演屬於同一平台,若沒有好導演,哪來好電影?但在金馬獎入圍名單中,往往看到影片與導演分家。
 

但執委會對於影片及導演獎項認為可各別討論,自然存在給獎邏輯問題。儘管連奧斯卡也常發生最佳影片和導演分家給獎,但因為一般給獎單位都是提名5項,而金馬獎的導演入圍數只有4項,註定就有一部要犧牲。
 

若評委想法有嚴重分歧,就會產生像今年最佳影片和導演入圍只有兩個是一致,勢必會引發更多爭議。若這個提名數再不改變,這問題仍層出不窮。


況且,隨著華語片產量越來越多,金馬獎的入圍名額是否也能隨著片量成正比而增加呢?每年都在吵資格,論爭議,看來看去,還不就是評審問題會左右大局。講了三年又三年,好像是《無間道》裡偉仔的命運,沒怎翻身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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